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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财富观

2007-04-01 14:07:00 来源:书摘 王得后  我有话说

鲁迅出身小康家庭,少年时家道已然破落;一座老屋之外,没有可观的遗产。

鲁迅一生没有经过商,没有办过厂,没有生财的资产,除了保姆,没有雇过生产的工人,也就没有可以号称财富的财富。鲁迅也没有研究过

经济,他坦言:“即如我自己,何尝懂什么经济学或看了什么宣传文字,《资本论》不但未曾寓目,连手碰也没有过。”那么,鲁迅有“财富观”吗?他的财富观有借鉴的意义吗?

一九三五年八月二十四日,鲁迅在写给萧军的信里说:“我看用我去比外国的谁,是很难的,因为彼此的环境先不相同。契诃夫的想发财,是那时俄国的资本主义已发展了,而这时候,我正在封建社会里做少爷。看不起钱,也是那时的所谓‘读书人家子弟’的通性。我的祖父是做官的,到父亲才穷下来,所以我其实是‘破落户子弟’,不过我很感谢我父亲的穷下来(他不会赚钱),使我因此明白了许多事情。因为我自己是这样的出身,明白底细,所以别的破落户子弟的装腔作势,和暴发户子弟之自鸣风雅,给我一解剖,他们便弄得一败涂地,我好像一个‘战士’了。就我自己说,我大约也还是一个破落户,不过思想较新,也时常想到别人和将来,因此也比较的不十分自私自利而已。”

晚年回忆,鲁迅说“很感谢”他父亲的“穷下来”,这却确是鲁迅的特性了。谁愿意“穷下来”呢?谁愿意因为“穷下来”而遭受白眼和冷遇呢?单是《呐喊・自序》里诉说的:“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人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已经够凄惨和悲愤了。而这,不过一个例子而已。付出这样的代价而“很感谢”父亲,是要有一点精神的。这就是为他后来立志“要改良这人生”得到了切肤之痛的经验。

钱的有无是这样试炼着人心和人性。当许广平到广州工作,鲁迅告诉她:“我早已有点想到,亲戚本家,这回要认识你了,不但认识,还要要求帮忙,帮忙之后,还要大不满足,而且怨愤,因为他们以为你收入甚多,即使竭力地帮了,也等于不帮。将来如果偶需他们帮助时,便都退开,因为他们没有得过你的帮助;或者还要下石,这是对于先前吝啬的罚。这种情形,我都曾一一尝过了,现在你似乎也正在开始尝着这况味。这很使人苦恼,不平,但尝尝也好,因为更可以知道所谓亲戚本家是怎么一回事,知道世事就真切了。倘永是在同一境遇,不忽儿穷忽儿有点收入,看世事就不能有这么多变化。但这状态是永续不得的,经验若干时之后,便须斩钉截铁地将他们撇开,否则,即使将自己全部牺牲了,他们仍不满足,而且仍不能得救。”这真是伤心而悟道的财富“观”了。

人穷总是不好的。在文化人,鲁迅认为“穷极,文是不能工的”;“文学总是一种余裕的产物”;“有余裕,未必有创作;而要创作,是必须有余裕的”。那么,在一个“一方面是庄严的工作,另一方面是荒淫与无耻”的社会,怎样获得财富也即余裕好呢?

鲁迅一生都是出卖自己的脑力谋生的。他做过中学教员,校长,辛亥革命后做过教育部部员,大学讲师,教授,最后十年不再在任何机关单位就职,专靠写作、翻译的稿酬维持上有慈母下有孺子的生活。这样,看来再简单不过了。其实也不。

他从民国建立以后,应蔡元培先生之邀,到教育部作部员,佥事科长,长达十五年。这十五年间,总统总理走马灯似地换,主要是北洋政府的军阀统治;又穿插了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于是自鸣清高的教授,也就是所谓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奚落他是“官僚”,拿的是“官俸”,这钱不干净了。鲁迅的“财富观”不同。他反驳说:“至于从别一方面看,则官僚与教授就有‘一丘之貉’之叹,这就是说:钱的来源。国家行政机关的事务官所得的所谓俸钱,国立学校的教授所得的所谓薪水,还不是同一来源,出于国库的么?”“事务官”的提出,“事务官”和“政务官”的区别,是很重要的。事务官实质是政府的雇员。即使政务官和政务官之间也会有差别,这是现代政府的常识。鲁迅就从来没有在“俸钱”问题上对蔡元培先生表示过丝毫质疑;但偶见蔡先生不妥的言论,是要公开地提出批评的,虽然很委婉。

人们几乎从不提及:当张勋复辟的日子,鲁迅是愤而提出辞职,离开了教育部的。革命和复辟,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还有一件公案,是当鲁迅决定“卖文为生”的时候,蔡元培先生时掌大学院,在院内“设特约著作员,聘国内在学术上有贡献而不兼有给职充之,听其自由著作,每月酌送补助费”的制度,第一批聘请的人中有鲁迅;鲁迅接受了聘请。当年(一九二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他在《日记》里记载:“晚收大学院聘书并本月薪水泉三百”。由于这时是蒋介石的“党国”,又每月三百大洋,人们有所议论了。但我觉得,这也就是相当于国立大学的“客座教授”罢?这和“拿卢布”和“拿日元”的通敌根本不同。所以,对于这种诬蔑鲁迅严加斥责;而对于“大学院的薪水”则来者不拒,受之无愧。一九三一年十二月,蒋介石亲掌行政院兼理教育部部务,裁撤鲁迅。鲁迅答许寿裳信说:“被裁之事,先已得教部通知,蔡先生如是为之设法,实深感激。惟数年以来,绝无成绩,所辑书籍,迄未印行,近方图自印《嵇康集》,清本略就,而又突陷兵火之内,存佚盖不可知。教部付之淘汰之列,固非不当,受命之日,没齿无怨。”这就是鲁迅之所以为鲁迅。

鲁迅既以生存、温饱和发展为人的根本权利,自然重视谋生。他原谅奴隶的求生,而痛恨奴才的苟活。他从未非议教授的教书;而抨击教授的为国民党献策。读鲁迅书信,他不仅为弟弟谋饭碗,也多次为青年朋友谋饭碗。他是把职业和职业外的作为区别看待的。作为教育部的部员,政府“祭孔”他得去充“执事”;职务之外,他坚韧批孔。一个学生被国民党派往苏联、日本学军事,想改行,写信问鲁迅。鲁迅回信说:“兄职业我以为不可改,非为救国,为饭也。人不能不饭,因此即不能不做事。但居今之世,事与愿违者往往而有,所以也只能做一件事算是活命之手段,倘有余暇,可研究自己所愿意之东西耳。强所不欲,亦一苦事。然而饭碗一失,其苦更大。我看中国谋生,将日难一日也。所以只得混混。”但当这位学生后来要充当国民党的掮客写信给鲁迅可以取消对他的通缉,鲁迅立即中断和他的通信,“不可与之言”了。

这是一大困惑。你反对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统治,你却不能不在它统治的社会谋得一个职业,从它统治的“国库”里取得吃饭的金钱。而你又怀着“二心”,尽己之所能反对它。不过从别一角度看,这吃饭的钱正是出卖体力和脑力之所得,并非谁的恩赐。这是我们中国的文化特色吧?在古代,皇帝自命天子,臣民也把国家看作皇帝的家产;到了现代,国民党自命“党国”,人们也就以为国家是国民党的“党产”。自己出卖自己的体力和脑力以谋生,要么认定是“党国”所赐,感激不已;要么又以为应该“不食周粟”,其“义理”实在值得深思。

财富的重要,根本在人要吃饭才能活命,但人活着不能仅仅在吃饭。鲁迅到厦门大学当教授后,给朋友的信说:“现在只是编讲义。为什么呢?这是你一定了然的:为吃饭。吃了饭为什么呢?倘照这样下去,就是为了编讲义。吃饭是不高尚的事,我倒并不这样想。然而编了讲义来吃饭,吃了饭来编讲义,可也觉得未免近于无聊。”所以吃了饭之后还有别的事情要做。鲁迅为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学生讲演《娜拉走后怎样》,即女性怎样才能争取到独立和平等,反复强调的是:“她还须更富有,提包里有准备,直白地说,就是要有钱。梦是好的;否则,钱是要紧的。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和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所以为娜拉计,钱,――高雅的说罢,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这是从女性的角度说;而从全社会来看,男性也一样的:经济最要紧。要说鲁迅思想的变化,从“看不起钱”到看得起钱倒是一个,而且是有根本意义的变化。

鲁迅是彻底的,一旦认识到钱也即财富对于生存的不可或缺,就坚决维护自己的财产权,不怕“犯上”,不怕打官司。

北洋政府财政枯竭,负债累累,当它拖欠公务员的薪俸和教育经费的时候,鲁迅积极参加“索薪”的活动。《鲁迅日记》一九二一年十月二十四日记载“下午往午门索薪水”;其时北洋政府拖欠军政各种经费高达一亿四千五百多万银元;它的教育部已经欠薪五个月。同年十二月十六日鲁迅又和同事联名呈文府、院索薪。直到一九二六年一月十五日还“下午赴各校教职员联席会议”,这是北京九校联合索薪,鲁迅是北京女师大代表之一。次日“上午往北大集合多人赴国务院索学校欠薪,晚回”。鲁迅的《记“发薪”》揭示“索薪”和“发薪”中的人心和官场做法,今天读来依然令人感慨系之。那时的部员和教员还敢于索薪;而教育部又还不敢对他们绳之以法,连行政处罚也不敢。而据《记“发薪”》文末鲁迅的核计,到一九二六年三月,政府“欠我的薪水,是大约还有九千二百四十元”,以月薪三百元计算,欠薪38个月,三年有余啊。

北新书局是一九二五年在鲁迅帮助下开设的。老板李小峰是北大学生,一九二三年通过孙伏园结识鲁迅,第二年创办《语丝》。鲁迅的大部分著译都交给北新书局出版,还帮它编选、校阅书稿,推荐作品,编辑丛书,关系可谓亲密。但后来北新书局长期拖欠鲁迅版税,到一九二九年八月,竟高达“两三万元”。无可奈何,鲁迅决定和他打官司。当鲁迅请好律师,李小峰这才重视,急忙请郁达夫出面调解。到这个月的二十五日,《鲁迅日记》记载“午后同修甫往杨律师寓,下午即在其寓开会,商议版税事,大体俱定,列席者为李志云、小峰、郁达夫,共五人”。

这件讨债官司,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读鲁迅书的人当中,无老无少,总有点忌讳说它;别人我不知道,在我,心里多少觉得有点“过分”:太计较钱了。现在的学者,更一次讥刺鲁迅。郁达夫是过来人,他看到了“靠版税在上海维持生活的鲁迅,一时当然也破除了情面”的关节。现在我是懂得了,这是“维权”,于法,于理,于情,都是完全正确的,有什么不“高尚”的呢!

鲁迅很看重钱,但没有丝毫守财奴的气息。鲁迅花钱是大方的;对于需要钱的人,无论是送,是借,可以说得上是慷慨的吧。

鲁迅是长子,少年失怙。由于传统和中国的法律,他承担着维持家计的义务。他提前结束留学归国谋事,以及尽心尽力赡养母亲,照顾弟弟。这一方面的经济开支就不说了。

我们读一封他借钱给学生的信吧:“至于款项,倘其借之他人,则函牍往反,而且往反再三,而终于不得要领,必与卖稿无异,昔所经验,大概如斯。不如就自己言,较为可靠,我现在手头所有,可以奉借二十元,余须待端午节再看,颇疑其时当有官俸少许可发,则再借三十元无难,但此等俸钱,照例必于端午节前一日之半夜才能决定有无,故此时不能断言。但如贵债主能延至阳历六月底,则即令俸泉不发,亦尚有他法可想。前所言之二十元如不甚急,当于星期五持至北大面交。”这可以说既实际又细心吧。

鲁迅与人合资办《语丝》,与人合资办未名社,出资印曹靖华译《铁流》和纪念瞿秋白的《海上述林》等书,自费印书――不是印自己的书,而是《珂勒惠支版画选集》一类,出钱出力出藏品举办木刻展览,资助左联出版刊物,捐资救助政治犯,捐款给柔石家属作子女教育费用,都有案可稽的。说来话长,不一一缕述了。

酷爱自由,大概是人类的天性吧。不幸,鲁迅既已洞察财富买不到自由,却能够为了财富而卖掉它的奥秘,又揭示出财富与改革的奥秘了。他说:“曾经阔气的要复古,正在阔气的要保持现状,未曾阔气的要革新。大抵如是。大抵!”

不错,“阔气”在财富的涵义之外,还带有“权力”的涵义,此所以鲁迅有诗曰“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然而,在我们中国,权力可以攫取财富,而财富也可以捐得权力,所以在鲁迅笔下,“阔人”是有权者和有钱者的分分合合的称谓;“阔气”也就是对于它们的形容,我想:这应该是在他的财富观之内的。是耶,非耶?

最后,鲁迅对他的日本朋友增田涉提过一条建议,是:“现金应尽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积五十年之经验所发明,盼望你也实行之。”我常常在想,但不很懂得。

(摘自《鲁迅教我》,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年10月版,定价: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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